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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.11 公告 100學年第1學期申請學位考試或辦理離校手續時程

碩、博士生 (依本校碩士學位考試辦法及博士學位考試辦法)

1.學位考試申請期限:自註冊日起至100年11月30日止。

2.各系所學位考試舉辦時間:自註冊日起至101年1月31日止。

3.申請撤銷學位考試時間:101年1月31日前。

4.畢業離校手續截止日期:101年2月17日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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