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機電學院院長徵求啟事
國立台北科技大學機電學院現任院長任期將於民國112年7月31
候選人應具備下列資格:
(1) 教育部審定之教授或相當教授資格者。
(2) 傑出之學術成就,且專長與本學院領域相符者。
(3) 具相當之學術行政能力或經驗者。
(4) 品行端正、具有高度教育熱忱及奉獻決心者。
(5) 參加遴選時至民國112年7月31
有意應徵機電學院院長候選人者,請於112年4月24日送達本校機電學院院長遴選委員會(台北市忠孝東路三段一號綜科館703室)。
院長徵求啟事及候選人資料表如附件。
本啟事同時刊登於網址:https://cmee.ntut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