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關本校108學年度研究生學術研究倫理教育相關事項,請詳閱教務處法規J8「國立臺北科技大學研究生學術研究倫理教育實施要點」108.1.3,未依規定完成學術研究倫理教育課程者,不得申請學位考試。另補充說明如下:
1.108學年度起入學之碩、博士班學生,請自行至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網路平臺(以下簡稱學習平臺)修習至少六小時課程,並通過課程總測驗取得修課證明。
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網站: https://ethics.moe.edu.tw/
本校為該中心合作學校,請依網站說明上線學習取得修課證明。
登入身分: 必修學生
帳號: 學號
密碼: 預設學號末5碼